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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考核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8 作者:儋州妇幼保健院

   为招聘优秀人才,优化我市医院人力资源结构,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市中医医院9名、市妇幼保健院10名,共19名专业技术人才。特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具体要求见附件1《儋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表》、附件2《儋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从事医疗卫生资格条件,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工作能力;

6.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7.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8.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31日;

9.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报名时间为7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报考儋州市中医医院职位的,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控规30-02街区)报名;报考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职位的到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162号)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或儋州市妇幼保健院领取《儋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儋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附件4),也可以登录海南省儋州市政务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后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针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②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儋州市中医医院的专业技术人才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930419484@qq.com,应聘儋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专业技术人才将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dzfybjyuan@163.com。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儋州市中医医院党政办或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核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后在儋州政务网上公布。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答辩和技能操作,考核的综合分数等于答辩分数与技能操作分数之和,其中答辩占50%,技能操作占50%。

1.答辩: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小组聘期专家组成人数为5至7人。答辩由主考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50%计入综合成绩。答辩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技能考核。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实行100分制记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技能操作进行评分,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50%计入综合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核组前往被考核人单位或居住地,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有无违纪违法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并写出考察材料提交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5号)执行。体检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组织。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市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招聘手续。

2.受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四、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儋州市中医医院、儋州市妇幼保健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儋州市中医医院、儋州市妇幼保健院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23315854(儋州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附件:1.儋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

        位情况表

      2.儋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职位情况表

      3.儋州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

      4.儋州市妇幼保健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

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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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898-23588558‬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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