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等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海南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琼医保管〔2021〕283号)文件精神,儋州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险承受能力”原则,依据科室提供的成本测算,并参考其他省份收费标准,自主制定“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
监督电话:0898-36982123
附件: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公示表
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