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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新增市场调节价及自主定价医
疗服务项目的公示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琼医保规[2020]4号)、《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本着有利于病人治疗、着眼于医院医疗技术的发展、维护医患共同权益的原则,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心理咨询”、自主定价的项目“精神症状全面量表”等项目制定了收费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5日
监督电话:0898-36958166
儋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6日